监管闭环
根据银保监会下发的征求意见稿,人身险公司将依据评级结果划分为5类,I类可经营的业务范围最广,V类则最受限,明令不得开展万能险、投连险业务。总的来说,越靠近I类,监管越松,创新和投资的空间越大,反之则越紧和越小。
分类的前提是评级,根据此前公布的评级办法草案,权重有6方面,包括公司治理(22%)、业务经营(14%)、资金运用(22%)、资产负债管理(14%)、偿付能力管理(14%)、其他方面(14%),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仍是重中之重。
过去三年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,是整个金融监管的大逻辑,大资管改革,破除刚性兑付和净值化管理,包括保险落地“偿二代”二期、加码偿付能力的风险管理,都是这个背景下的产物。
而公司治理占据最大的权重,并不令人意外。从银行到保险,公司治理一直是过去三年的监管重点,“明天系”横跨银行和保险两大领域,金融机构沦为大股东提款机和内部人控制这两大公司治理的黑洞,是此前金融创新野蛮生长的成本和代价。这一堂市场风险的公开课,让监管和公众都深以为戒。
因此,这是一次“集大成”的监管文件,将之前碎片化的、散见于各个红头文件的监管要求,集结成册,构成风险监管体系的闭环。